三名電訊商職員受賄披露客戶個人資料 兩被告判囚六星期及半年
【有線新聞】三名電訊公司職員受賄披露約4700名客戶個人資料,其中兩人分別判監半年及六星期。
被告案發時分別是PCCW收費電視部小組組長劉成殷及直銷部銷售主任簡紹基。劉成殷在2017年收取兩名人士賄款後,在PCCW電腦系統內搜尋近3800名客戶資料,再向二人披露,他之後因為未經授權搜尋客戶資料被解僱,再向簡紹基及另一名被告賴思廷分別行賄2000元及4000元,索取超過900名客戶資料。
劉成殷及簡紹基承認四項貪污罪,裁判官指劉成殷是主謀,案情嚴重,判監半年;簡紹基監判六星期。至於賴思廷早前已認罪,判監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