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焯華案|創立領導犯罪集團等162罪成囚18年 加重洗黑錢罪脫 「賭底面」涉款逾8,000億
【有線新聞】太陽城集團創辦人周焯華涉嫌在澳門經營非法賭博業務,被裁定創立及領導犯罪集團罪成,至於加重洗黑錢罪則不成立,多項罪名合共判監18年。
綽號「洗米華」的周焯華由路環監獄押送到法院,他被控289項罪名,包括創立及領導犯罪集團罪、200多項不法經營賭博罪、57項相當巨額詐騙罪,以及加重洗黑錢罪。
案發在2013年3月至2021年3月,周焯華及另外20名被告被指在6間娛樂場經營「賭底面」,即是客人私下賭注大於枱面賭注,涉款8千多億元,令政府少收82億多元博彩稅。
法官說太陽城集團伺服器有「賭底面」相關的教學文件,以代號「營運」掩飾「賭底面」,反映周焯華知道「賭底面」違法,在周焯華的電話亦發現他的秘書曾經與另一名被告傾談「賭底面」。法官說周焯華是太陽城集團領導人,如果沒他同意和安排怎會有系統、有默契容許另一被告經營「賭底面」,認為周焯華是知情、有參與,利用六大博企「賭底面」,影響博企收益及政府稅收。
法官又說,周焯華透過菲律賓投注公司提供電話及網上投注,雖然在菲律賓有賭場及賭牌,但他們在澳門提供賭博未獲許可;裁定周焯華1項創立及領導犯罪集團罪成、103項在許可地方內不法經營賭博罪成,其中126項追溯期屆滿;另外有57項巨額詐騙罪成,1項不法經營賭博罪成。至於1項加重洗黑錢罪就不成立,162項罪合共判監18年,要向澳門政府支付超過65億元及賠償博企。
周焯華太太、兒子散庭時沒回應。周焯華可以在20日內提出上訴,他自前年被捕後一直羈柙,出庭時穿著保護衣、戴口罩和面罩,宣判期間不時低頭及望向旁聽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