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15款雞精部份成分不符 籲進食雞、蛋等攝取蛋白質效益更高
【有線新聞】消委會測試市面上15款雞精,結果顯示絕大部分產品都是低鈉和高蛋白。不過消委會指食原型食物攝取蛋白質更划算,不要以雞精取代正餐。
不少人想進補又或通宵捱夜後,會選擇食雞精一類保健品,消委會化驗市面15款雞精產品,由傳統雞精、滴雞精到熬雞精都有,每盒約200元至1,000元;15款中有14款是「高蛋白」,12款是「低鈉」,僅一款雞精驗出含膽固醇;部分產品的標示及實際成分有出入,有兩款實際鈉含量比標示高出兩至三成,一款的蛋白質實際含量比聲稱低兩成。
雞精中可以紓緩肌肉疲倦的主要成分是蛋白質中的氨基酸,消委會發現不同產品中氨基酸含量各有不同,液體雞精最多可相差2.4倍;不同包裝的含量都有分別,液體平均每份可攝取0.261克氨基酸,固體雞精每份只能攝取0.081克。
消委會指如果想多攝取蛋白質或氨基酸,更划算的方法是食原型食品,以100克去皮雞腿肉計算,只需約5.8元就攝取到約26克蛋白質。如果單靠雞精去補充等量蛋白質,最多可能要付出多290倍價錢。
消委會研究及試驗小組主席譚鳳儀:「消費者購買時要考慮自己需要甚麼,如果需要補充蛋白質,其實有時原型的食物都可以達到所需的蛋白質,要衡量是否要花額外的錢買雞精產品,我們一直鼓吹均衡飲食及原型食品更好。」消委會重申雞精屬保健食品,不應用來取代正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