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師追拍警員裁非法集結 上訴高院獲撤罪 終院改判罪成囚3個月
【有線新聞】一名攝影師前年追著警員拍攝,非法集結罪成、上訴後脫罪,律政司不服上訴,終審法院重新判他罪成。
被告蔡健瑜到終審法院聽裁決,案情指前年3月8日,有人在大埔悼念墮樓死亡的科大學生周梓樂,被告連同另外3人近距離追著便衣警員拍攝,初審裁定他非法集結罪成,他上訴至高等法院獲撤銷定罪,律政司不服上訴至終院。常任法官林文瀚在判詞說,錄影片段顯示被告有意圖與其他人近距離纏繞警員,顯然並不是純屬身處現場,亦不是一名不知情的旁觀者即興攝錄,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被告監禁3個月,即時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