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福局將向進修基金課程營辦機構提供國安指引 負責人須簽問責聲明
【有線新聞】勞福局明年初會提供維護國家安全指引,給營辦「持續進修基金」課程的機構,並要求負責人簽署聲明問責。
何啟明:「參考教育局指引,就有關營辦基金課程潛在國家安全風險的諮詢培訓機構,擬備和發布必要指引,並設立投訴機制。指引圍繞教學內容、教學材料、授課方式、教職員操守等多方面,要求培訓機構和負責人或課程總監對教職員。有指導、監督和管理,設立投訴機制。校內或教授課程時如發生涉違反國安法的事,應按投訴機制迅速處理,按實際情況和需要尋求執法部門協助。如機構不遵守指引,會取消機構登記,並非無牙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