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鈞專訪|律政司被指上訴欠準備:永遠可做得更好 稱不設陪審團照有公平審訊
【有線新聞】特首就黎智英案提請人大釋法,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在本台節目《有理有得傾》,回應外間質疑律政司上訴準備不足,他說永遠可以做得更好,對於黎智英案、支聯會案等四宗案件,不設陪審團的做法是否會常規化,他指要視乎社會發展。
終院批准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聘請英國大狀為國安法案件抗辯,駁回律政司上訴許可之後,特首提請人大釋法,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在本台節目《有理有得傾》說,希望有關方面盡快處理,但提請釋法引來代表過政府打官司的英國大狀彭力克的質疑。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他說如果人大常委會否決法院的判決,駁回黎智英的律師人選,對香港司法獨立的破壞難以估計。)如果實施有關法律的時候,遇到不準確的理解或不清晰的地方,我們可以透過憲制秩序機制,解決我們面對的問題,只要制度清楚,大家跟著制度來處理,我相信反而對法制的發展最健康的方向。(終審法院在黎智英案的判詞提到,律政司太遲提出新觀點,是否律政司低估事件沒有好好地處理,引致要走上釋法這一步?)我們做律師時永遠覺得可以做得更好,每一宗案件必須抱著這種態度來做事,但正如我剛才所說,處理案件的時候,有很多新的發展或新的問題會不斷發生,最重要遇到這些問題的時候,我們有否辦法找到妥善的方法處理。」
另一個受關注的是黎智英案、支聯會案在內的四宗高院審理國安法案件都不設陪審團。張國鈞說考慮到涉外因素、陪審團安危。張國鈞:「(會否成為常規?因為已經有四宗案件。)我估計這個要視乎社會發展如何,即使律政司司長提出這張不設陪審團的證書,不代表這宗案件沒公平審訊。雖然高等法院沒有陪審團,但改由三位法官三司會審,確保有關被告人得到公平審訊的權利。區域法院或裁判法院內,一直以來有關刑事案件審訊也是由一位法官或裁判官負責審理,但從來沒有人質疑我們這些由一位法官審理是有任何不公平。」
張國鈞認為審訊是否公平,最重要是有公平、公開的程序,宣讀裁決時將證據羅列給大家看,有信心司法機構秉持社會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