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就黎智英聘英御狀上訴終院 指涉及國家機密 海外大狀不應參與國安案件
【有線新聞】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來港為他抗辯,律政司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認為海外大律師能否參與國安法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終院押後至下星期一頒判詞。
Tim Owen親身到終審法院旁聽,他可否代表黎智英在被控違反國安法的案件抗辯仍有變數。律政司由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前司長袁國強代表,他說國安法有獨特的立法背景,黎智英面對的勾結外國勢力罪可能涉及國家機密,國安法列明要防範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海外大律師參與可能會構成危險。
首席法官張舉能問,律政司是否認為所有海外大律師都不能參與國安法案件。這論點之前從未提出過,袁國強說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終院應及早處理、給予指引。
常任法官李義問到,國安法列明案件的訴訟程序適用於本地法律,是否應該獨立審視每宗案件的情況才符合普通法法制。袁國強說參與國安案件的大律師要認識普通法制度和國安法的獨特性質,雖然Tim Owen有豐富經驗,但認為他不了解本地情況,不能為案件帶來貢獻。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說,律政司並沒有指出上訴庭裁決有甚麼地方出錯,而是請終院處理全新的法律觀點,不能因為是國安法案件就將上訴的基本原則拋諸腦後,又反駁律政司
似乎只著眼一國兩制中內地的一制,正正因為香港實行兩制才需要海外大律師協助。案件關鍵在於如何平衡國家安全和言論自由,Tim Owen在這方面有豐富經驗,可讓法庭參考其他司法管轄區如何處理類似的問題。
法官說要時間考慮是否批出上訴許可,下星期一頒判詞。至於黎智英案下星期四可否如期開審,終審法院說如果批出上訴許可會指示控辯雙方商討如何處理,黎智英一方表明押後審訊對被告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