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政府指受傷舞蹈員屬舞蹈公司僱員 工會:一般理解屬自僱 未必知要報工傷
【有線新聞】MIRROR演唱會意外調查報告,政府判定受傷舞蹈員是受聘於舞蹈公司的僱員,但公司沒有為他們買勞工保險及報工傷,工會說業界一般理解舞蹈員屬於自僱,舞蹈公司亦未必知道要報工傷。
香港舞台藝術從業員工會秘書張惠婷︰「大部分演唱會(舞蹈員)都沒有簽合約,當然也有些會簽,或者會簽一些非常簡易的合約,但當中提及的可能都是綵排及演出的時間地點,舞蹈公司或主辦方都不太清楚要去報工傷。很多時遇上工傷,他們比較關注的是舞蹈員可否繼續演出,還是要找人代替,他們通常會先處理這些問題再處理傷者。有時(公司)會買團體意外保險,但其實保障額很小,但舞蹈員很靠身體工作,其實這些保險保障不到他們,身體受傷後工作不到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