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事故|五人涉欺詐、容許物件墮下被捕 藝能涉向康文署虛報裝置重量
【有線新聞】MIRROR演唱會事故,警方拘捕5名演唱會承辦商職員,部分人涉嫌虛報舞台裝置重量。
涉嫌虛報的是藝能四名業務總監、項目經理和技術統籌、次承辦商協興隆一名高級技術員亦被捕。警方說藝能向康文署申報舞台裝置重量時涉嫌「報細數」,最嚴重是實際重量為申報的七倍多,意圖趕及首場演唱會前取到許可,而康文署的結構工程師基於信任批准承辦商交的圖表。
意外中掉下的LED螢幕到底有多重?警方曾磅重,六個螢幕共重9852磅,跟藝能給康文署的數字有出入,藝能當時聲稱只是重3,600磅。
其餘裝置都涉嫌「報細數」。鐳射燈連支架裝置報稱200磅,實際是3.8倍、重756磅;燈光連支架裝置申報時指1,080磅,警方數字是5,141磅;差距最大是八組喇叭連支架,藝能報稱重1,600磅,實際重12,240磅,是申報重量的7倍多。
西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司鍾雅倫:「我覺得算是誇張的,我們有理由相信這個錯誤並不是手民之誤,亦都不應該是純粹量度單位出錯,我們有理由相信是故意誤導康文署意圖盡快得到演出許可。他們在開演唱會前不久提交文件,如果提交真的數據,其實第一場演唱會未必趕得及舉行。」
MIRROR首場演出7月25日舉行,承辦商7月中提交懸掛裝置的圖表,康文署審批了五至六天,直至開場前三天再修改,當時署方結構工程師有審視。調查工作小組主席李子俊:「當然我們盡量協助業界,在範圍內能協助的我們盡量做、盡快批准。我們主要看它將來懸掛在天花頂部的重量是否能承受、會否影響結構,在這件事上他提交的資料,我們信任他們的資料,結構工程師亦基於信任,用數據計算是安全的。」
政府認為藝能多項裝置「報細數」,違反紅館的租用條款,沒有按規定確保裝置安全穩固等,租場者要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