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KPI制不包括政治委任官員 議員質疑逃避責任 曾國衞:有需要可向中央反映
【有線新聞】施政報告提出訂立績效指標及強化公務員賞罰制度,當局在立法會回應質詢指,政治委任官員不包括在內,有議員質疑是容許官員逃避失職責任。
社會福利界(新思維)狄志遠:「我看不到有一個新措施或者強化的賞罰制度在問責官員身上,讓人感覺『向下緊、向上鬆』、做不到績效指標,會考慮一些不可抗逆情況,或受到客觀因素限制是找藉口的做法。」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主要政府任命官員表現不佳或者違反守則、職責會有相關懲處安排。包括警告、譴責。或者有需要的話,涉及主要官員(特首)可以向中央人民政府提出,從而有停職或者免職安排,我相信目前安排是行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