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職安修例 議員質疑部分罰則過嚴
【有線新聞】立法會法案委員會繼續審議職安健修例,有議員質疑部分修訂是否合理,例如僱主未提供足夠飲用水,罰款由1萬元加到10萬元。
選委會界別陳紹雄:「不提供充足食水導致有工人意外,你罰他多些,我覺得應該罰多些,但是否到10萬元呢?」
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現時修訂令我們更清晰向市民反映不同罪行的嚴重性。」
工程界盧偉國(經民聯):「似乎政府代表在隨便回答,你過往究竟有否經驗,有多少人違反,令你覺得阻嚇性要提升十倍?」
何啟明:「這刻我們未必有(執法)數字提供,如果大家有需要,可能是否再補充,甚至可能這是人力事務委員會的議程,因為我們每年會向大家報告職安健。」
盧偉國:「對不起,主席,這樣即是想我們解散委員會?說去其他委員會,現在討論法律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