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安健修例|議員稱僱主罰款千萬過高 何啟明稱阻嚇罰款不該視作營運成本
【有線新聞】政府擬修例提高僱主違反職安健條例的罰則,包括可公訴罪行最高罰款,由50萬提高至1000萬元,有議員在立法會法案委員會上批評是開天索價,政府認為上調罰款合理。
工程界立法會議員盧偉國(經民聯):「幾個數字,600萬、5000萬、1000萬,哪個數字才能達到政府所言,具阻嚇力的目的,政府一直沒有解說,中間出現如此大的轉折,是否令人覺得信口開河,開天索價、落地還錢。」
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改例不是希望罰到大家,而是希望透過罰款阻嚇大家禁止做某些行為,那些行為是危險的。如果有營運者視之為成本,打算去『計數』,這是不應該的。」
早前選委會議員陳紹雄提出修正案,建議將1000萬元降低至600萬,政府回覆稱1000萬是合理,降低會減阻嚇力,但檢控時限延長至12個月,政府稱會檢視搜證程序,盡早完成檢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