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反國安法示威 四男「私了」律師三人認非法集結、傷人 保釋至本月中判刑
【有線新聞】前年5月有人示威反對國安法,四名男子在銅鑼灣涉嫌「私了」一名律師,三人承認非法集結及傷人罪,本月18日判刑,餘下一名被告警誡下曾承認有施襲,但不認罪。
被告譽韋崙到區域法院應訊,他跟鄭學洺、王浩雲及唐健帮被控暴動及傷人罪,譽韋崙在家被搜出伸縮棍,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
案情指前年5月24日,有數千人響應網上號召到銅鑼灣東角道參與未經批准遊行,反對港區國安法及國歌法,沿途堵路縱火。律師陳子遷獨自到希慎道與禮頓道交界譴責示威者,並說警方會拘捕他們。示威者之後不斷用雨傘、硬物及徒手襲擊陳子遷身體,包括背部及後腦,令他頭破血流、感到暈眩,威脅如果報警便打死他。陳子遷逃跑,但繼續被譽韋崙、鄭學洺及王浩雲等15人拳打腳踢,之後倒地,身體多處要縫針,住院三日。
控方指,唐健帮是15名施襲者之一,他在警誡下聲稱不知遊行未經批准,一時衝動才跟其他人一起施襲,無用硬物、只用手腳。唐健帮不認罪,預料下星期完成審訊。
而譽韋崙、鄭學洺及王浩雲承認傷人以及跟控方達成協議,將暴動改控非法集結認罪,譽韋崙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就存檔法庭,三人獲准保釋,本月18日求情及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