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警出示委任證拒交身份證 社工阻差罪脫 律政司上訴得直高院發還重審
【有線新聞】2019年荃灣衝突,一名社工被控阻差辦公,獲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上訴得直,高等法院決定發還案件重審。
案發2019年8月25日,任職社工的被告林曉樺在荃灣被警員查身份證,她相隔43秒後才拿出證件,但沒有交出,期間多次大聲要求警員出示委任證。
高等法院法官黃崇厚認為,被告的行為未能符合「出示身份證以供查閱」的要求,原審裁判官在裁決上犯錯,沒有充分考慮有人聚集圍觀等絕非正常的情況,亦沒有給予證據顯示被告的行為對警方執行職務的影響,所以發還案件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