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白衣人程偉明暴動、傷人罪成 下月判刑 官批「揭竿起義」、「維權」欠理據
【有線新聞】2019年元朗721事件再有一名白衣人暴動及傷人罪成。對於辯方說白衣人聚集是為了反對當天日間示威、是揭竿起義的維權,法官批評說法缺乏理據,被告還柙至下月判刑。
程偉明暴動及傷人罪成,連同他721事件累計8名白衣人罪成。法官裁決時說比對過呈堂片段,確認拍到的是被告程偉明,他當晚10時進入元朗站,用藤條襲擊一個穿灰衫的人,並聯同其他白衣人施襲;肯定白衣人參與的是一場暴動,目的是嚇怕元朗站內的人。
辯方說當晚白衣人聚集是想反對當日日間的示威活動,由於警方不處理,他們自行揭竿起義,屬於「維權」行為。法官不同意此說法,認為缺乏理據,他們不能證明黑衣人是否曾參與日間的反政府活動,即使黑衣人對白衣人作出挑釁,與被告行為是否暴動沒有關係,裁定暴動罪成。
至於程偉明另一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傷人罪,法官說白衣人非法集結、驅逐黑衣人,不能肯定是否有必然令人受傷的意圖,可能只是為了震懾其他人,而且被告到場前沒有手持武器,決定改判他刑罰較輕的傷人罪成。
法官說判刑時不只考慮被告的行為,也要看整件事,又說在元朗站月台發生的暴動令人髮指。辯方預計判刑會以年計,希望押後一段長時間讓他們準備陳詞,被告還柙至下月27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