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舉報虐兒草案首場業界諮詢 李家超盼盡快立法 對五歲童離世感難過
【有線新聞】政府就立法強制舉報虐兒舉行首場諮詢會,草案建議違者判監3個月,罰款5萬元。行政長官李家超對近日有男童懷疑受虐死亡感到難過,希望盡快立法。
上星期深水埗一名五歲男童懷疑受虐待死亡,他母親涉嫌謀殺被捕。去年政府已經建議立法舉報懷疑虐待及忽略兒童個案,一年過去,未立到法,再發生嚴重虐兒事件,李家超:「我是非常關注,亦非常難過,這件個案正正反映我們要盡快推展和落實立法工作。」
勞福局局長孫玉菡就草案諮詢業界,根據諮詢文件,要強制舉報的專業人士包括社工、教師、醫護、幼兒中心主管等,如果見到18歲以下兒童受嚴重傷害或有迫切危機受嚴重傷害,包括身體或心理虐待、性侵犯、疏忽照顧都可以舉報;舉報機制分三級,第一級要向警方或社署舉報,第二、三級是轉介個案到社署或其他服務單位,沒履行責任舉報屬違法,最高判入獄3個月及罰款5萬元,比去年傳出研究監禁3年少。
社會福利界(新思維)狄志遠:「這個刑罰程度可以接受,如果機構同事或者上司,基於某種原因阻撓或拖延個案舉報,應該同樣有刑事責任。我認為一個月內要舉報比較合理。」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你很難劃線,如果情況危急總不能等一兩星期,如果要再等候與機構討論、其他人討論便拖延了時間。他們的僱主或機構不可以防止或阻止員工呈報嚴重虐兒個案,如果阻止都會負起刑責。」勞福局說會研究諮詢會收集的意見,盡快向立法會提交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