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外向警吐口水 輕度智障男被判監10星期、罰款600元
【有線新聞】一名輕度智障男子,承認去年在西九龍法院外與政見不同人士爭執、向便衣警吐口水等,判監10星期、罰款600元。
被告盧嘉文承認3項襲擊罪及不遵照交通指示的傳票罪。案發去年4月16日,當日是818流水式集會案判刑。裁判官判刑指,被告眾目睽睽下公然挑戰警察執法,他當日尾隨一名男子引起事端,質問對方「是否藍絲?」,之後衝燈過路,被截停時卻誣蔑「警察打人」,又拉低口罩吐口水。
辯方求情指被告患輕度智障,當日情緒失控。裁判官說「如果激動可以是減刑理由,這個世界會很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