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三跑貪污案|機管局高層涉收分判商東主約380萬賄款 二人准保釋、下年再訊
【有線新聞】機場三跑工程貪污案,廉署起訴機管局一名負責監督合約的高層,及一名分判商東主,涉嫌收取及提供賄款約380萬元,案件提堂,押後到明年1月6日處理,兩人獲准保釋。
兩名被告47歲李永輝,以及65歲吳啟安,獲准保釋後離開東區法院。案發在2018年10月至今年6月,李永輝當時是機管局高級項目工程師,期間升職做首席高級經理,負責監督三跑項目多份工程合約。他涉嫌收取三跑系統項目分判商、卡樂工程獨資董事兼股東吳啟安,分別兩筆240萬及50萬元賄款,作為優待吳啟安或卡樂工程的誘因或報酬。
李永輝另外涉嫌收取,另一名三跑分判商王清梧共90萬元賄款,協助對方或一間叫駿豐工程的公司,取得三跑的泥沙或填海物料供應合約。二人分別被控兩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
廉署早前指,在李永輝的銀行戶口,發現多筆懷疑是賄款的現金存款共數百萬元,部分款項經由其家人協助存入銀行。除了案中被告,廉署拘捕的30人中,亦包括另外三名機管局職員,其中一人是總經理。他們涉嫌多次在不同食肆、夜總會,接受承辦商及分判商款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