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流浮山打劫搶車案 四人較早前認罪 分別囚六年半、九年及判入教導所
【有線新聞】流浮山前年發生打劫搶車案,警方開槍追截,四名青年承認搶劫及危駕等罪,分別判囚6年半、9年及入教導所。
四名被告陳鉅耀、王子樂、羅雪浩及黎泳伸,前年4月3日乘搭網約七人車到流浮山、亮刀要脅司機,劫走1,000元現金及車。警方追截時被陳鉅耀開車倒後撞,向車開槍都攔不停,七人車最終在大埔失控撞欄停低,四人被捕。他們較早前承認一項搶劫罪,陳鉅耀及羅雪浩亦分別承認危險駕駛罪及串謀販運危險藥物罪。
法官判刑指四人似乎並非主謀,但案情嚴重,他們用刀弄傷司機的頸,有計謀組黨搶錢、搶車,四人刑責不相伯仲。案發時未成年的王子樂及黎泳伸,考慮到還柙時表現良好及令他們有更好的教育,判入教導所。陳鉅耀承認搶劫罪,逃避警察追捕時令七人車、兩輛貨車及警方鐵馬損毀,警員受傷,入獄6年半。羅雪浩有多次搶劫前科,漠視法紀、不知悔改,他自稱之前替人運大麻,被人搶貨而欠債,被威脅要跟指示搶車犯案,他承認販運的大麻不少於1公斤,入獄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