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有人收短訊不合資格領消費券 有市民稱從未離港或已回流多年 將申請覆核
【有線新聞】陸續有市民收到政府短訊,指他們曾經「永久離港」,提早提取強積金,沒資格領取下期消費券。有市民說從未離開香港,亦有人曾到內地工作,但已回流多年,會申請覆核。
下月發放第二期五千元消費券,原本以為袋袋平安,但他們收到政府短訊說不合資格。在太子始創中心的消費券秘書處,很多市民來查詢,說自己並非「永久離港」。陳先生:「有間大陸公司獵頭(找我工作),最後不成事,一直沒離開香港。我一直有交稅、供強積金,不檢查那些資料,只檢查十多、二十年前的資料,秋後算帳、香港政府真的不知所謂。」
游先生:「那時失業,要提取自己那份強積金,我問銀行職員,他說唯一方法是填寫永久傷殘或離港。」
他08年到內地做飲食業,五年前回流。李先生:「說甚麼我們永久離開香港,我們回來這麼多年,沒事找事做。如果要檢查別人是否已領取強積金,檢查離境記錄有否回來便最清楚。」
申請覆檢的市民除了要填這份申請表,還要遞交住址證明、水電煤單據等資料。政府說秘書處會考慮申請人提出的理據及證明,覆核是否符合資格,六星期內以書面通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