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 再多一名幼兒工作員認罪 官斥一日三度施襲、案情嚴重
【有線新聞】保護兒童會童樂居虐兒案,再多一名幼兒工作員認罪。
被告林美寶承認三項虐兒罪,她2008年起到童樂居工作,案發當日被告派水樽予兒童,一名兩歲女童推了被告一下,隨即被她打胸口,女童倒地哭泣。被告之後抹地時,另一名三歲女童打開水樽蓋,被告用水樽撞向女童的臉,水濺到地上,被告再推女童的腳。同晚,約20名兒童在房間睡覺,被告看見一名兒童的腳在動,於是用腳大力踩他。裁判官批評被告一日內三度施襲、案情嚴重,將被告還柙至本月22日判刑,等候背景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