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院裁不視大象為人類拒頒人身保護令
【有線新聞】美國紐約有動物保護團體入稟法院,要求向動物園一隻大象頒布人身保護令,認為大象有認知能力,應該有更大生活空間。不過法院裁定大象不是人,無法享有人類法定權利。
這隻居於紐約布朗克斯動物園,名叫「開心」的51歲雌性大象,被指「名不副實」,生活得並不美滿。
動物保護團體批評園方把有群居習性的大象,單獨飼養於僅0.4公頃的園區,是非法囚禁;指出「開心」是一隻自主、有認知能力的大象,應享有與人類一樣的權利;入稟法院要求頒布人身保護令,把牠移送往更大的保護區。
這場官司歷時4年,紐約州最高法院,以5比2一錘定音,裁定不會把大象當成「人」般看待。
判詞指出雖沒人質疑大象是需要適當照料的智慧生物,但人身保護令旨在保護人類自由,而非「開心」等非人類動物,非人類動物無法享有人類法定的自由權利;又提到一旦開先例,將改變人類和其他物種的互動,對社會產生負面影響,或會觸發民眾一連串訴求,要求釋放寵物或工作犬等為人類服務的動物。判詞補充動物的確應享有權利,但要由立法機關決議。
動物保護團體為「開心」維權失敗,「開心」將繼續由動物園飼養。發言人對裁決表示失望,強調會繼續爭取「開心」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