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員拒交身份證禁入大廈 私隱署稱物管公司違例 倡向戶主確認訪客身分
【有線新聞】私隱專員公署調查報告指,四間物業管理公司違反《私隱條例》規定,其中一間涉及拒絕不出示身份證的送餐員進入大廈,公署建議物管公司以較不侵犯私隱的方法為訪客登記。
負責管理筲箕灣東旭苑的怡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去年12月5日不接受任職送餐員的投訴人入大廈前用職員證登記,強制他出示身份證,最終送餐員被拒進入大廈。
首席個人資料主任陳美儀:「調查後我們認為有違反條例規定,首先大家要明白身份證號碼是非常敏感的個人資料,所以如果身份證號碼一旦被濫用,會導致非常嚴重後果。」
是否送餐員也好,不少屋苑都會要求其他訪客進入大廈前,出示身份證登記,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實務守則中沒有訂明(保安)不可以看身份證,屋苑管理層面而言,我們的立場或看法是盡量不鼓勵取出訪客的身份證,例如訪客是來探訪住戶,另一個很簡單的方法,便是找相關住戶確實這位是否你的訪客。」
另外三間違規的物業管理公司包括昌生物業代理及管理,他們在長洲桂濤花園公共地方的告示板貼通告、追收業主集資款項,附有48名業主的單位地址和英文全名。創毅物業服務顧問和尊家管業則分別涉及未有為收集的個人資料訂立保存期限和披露住戶電話號碼,被裁定違反私隱條例。
私隱專員公署留意到,有個別公司會永久保存業戶的個人資料,決定更新物業管理界別指引,提醒他們應該適時銷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