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交選舉廣告 查錫我稱倘法庭拒豁免廉署該介入 湯家驊稱常見、豁免有前例
【有線新聞】曾在廉署工作的大律師查錫我說,遲交選舉廣告副本並非嚴重違規,但法庭拒絕豁免廉署就應該介入。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說是常見情況,他所屬政黨亦曾發生類似事件。
遲交選舉廣告副本過去都有發生,2011年區議會選舉油尖旺京士柏選區當選的梁偉權,因為遲交小冊子副本及未獲支持者書面授權刊登其名字,最終罰款1.5萬元,被對手選舉呈請,令他失去議席。
不過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說,遲交選舉廣告副本很普遍,絕大部分不會被法庭處罰,他的政黨民主思路亦試過申請豁免獲批,湯家驊:「不等於這種是可以忽視的違規,違規可能是因為不小心,時間倉卒而沒做到,亦可能涉及選舉舞弊,不認同這是逃避責任的說法,這是法律許可。」
曾任廉署總調查主任的大律師查錫我就認為,事件不是特別嚴重,要交由法庭判決,查錫我:「當然最好完美,但問題是世事不可能完美,特首(候選人)與你、我一樣是平民,法庭未必一定批准,不是你申請就批准,審視甚麼情況遲交,然後才決定。」查錫我說如果最終法庭不批准豁免,廉政公署會馬上介入,調查有否涉及選舉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