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AI指引清單助機構制定政策 倡加入行政罰款機制 鍾麗玲:需有阻嚇性
【有線新聞】私隱專員公署近日發表《僱員使用生成式AI的指引清單》協助企業制定安全使用指引,公署又會檢討私隱條例,加強規管資訊處理者。
私隱專員公署發表《僱員使用生成式AI的指引清單》,涵蓋五大內容包括使用的範圍、保障個人資料私隱、合法及合乎道德的使用等,讓機構可以「執藥咁執」,制定僱員工作時如何使用AI保障個人私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告訴僱員什麼可以用、什麼不可以用,使用什麼人工智能工具,是公開工具還是大企業內部開發工具。內部開發工具數據放在公司伺服器,安全性亦可訂定額外要求;公開的人工智能模型工具很多時免費,因為取你的數據去訓練人工智能,數據甚至個人資料放在它的數據庫,它的數據庫訓練人工智能後,第三者去使用或問聊天機械人,它就會將資料給第三者。」
鍾麗玲指資料外洩事故私營機構約佔七成,不論公私營機構都不應掉以輕心,公署正與生產力局研究合辦一系列數據安全研討會,幫助業界了解如何安全使用AI,同時檢討現行私隱條例,加強執法。「如果發生資料外洩事故 ,通報仍屬自願性質,這方面我覺得不理想,應為強制性通報機制;亦和政府審視整條私隱條例,加強規管資訊處理者,現時很多機構將資料處理工作外判,希望可以直接規管外判商。」
鍾麗玲認為罰則需有阻嚇性,建議加入行政罰款機制,但仍須平衡對營商環境的影響和中小企的負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