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公屋|《房屋條例》修訂刊憲 嚴重濫用刑事化 最高罰款50萬、囚1年 有線新聞 2025年03月28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政府刊憲修訂《房屋條例》打擊濫用公屋行為。 修例將嚴重濫用公屋行為刑事化,最高罰款50萬元和監禁一年,賦權房委會職員要求可疑人士提供個人資料,延長虛假陳述、拒絕提供資料等檢控時效。條例草案將於下周三提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當局目標明年3月底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