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都|發展局研「按實補價」 可按實際興建樓面補地價
【有線新聞】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出席立法會前廳交流會後,指會研究推行「按實補價」,在進行地契修訂時,可按照實際興建的樓面而決定補價,早前提出建議的議員指有助北部都會區發展。
甯漢豪:「我們現在若做地契修訂,我們是否一定要用最高樓面面積來定補價,還是可以按申請人提出?其實他毋須建那麼多,而是按他實在將會建多少而做補價,目的就是讓一些發展早日可以去馬及成事。」
新界北(民建聯)劉國勳:「北都發展週期、初期時,如果用最高發展價值去計補價,很多企業或發展商覺得前期風險很大。如果我是發展商或企業,我認為今天的發展規模其實建三倍的地積比、建三成左右就足以供應市場的時候,政府就可以和他傾談建三倍或三成,我便用大約三成地價去計算,變相發展商和企業初期拿出來的錢不用那麼大多,他們願意投入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