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富戶政策收緊|沒降低遷出門檻 黃碧如:考慮樓市情況
【有線新聞】房委會通過收緊公屋富戶政策,最多要交4.5倍租金,明年10月生效。富戶如果連續兩次申報入息都超額4倍就須遷出,富戶自願交還單位可保留綠表申請資格4年。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期望新措施形成階梯,鼓勵富戶向上流動。
現時的公屋富戶有逾四萬戶,根據超出入息限額的水平須付1.5至2倍租金,入息超出限額5倍就須遷出。今年10月之後,富戶要繳付更多額外租金,按入息超額水平須付2.5至4.5倍租,增幅最大達125%。受影響租戶佔整體5%,其中約3.5萬戶需付2.5倍租,房委會預計每年增加收入約15.3億元。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碧如:「調整不是為增加收入而做,只是將富戶政策完善一些,令到整個政策公平一些。一來我們仍然資助富戶,如果過分寬鬆資助,表示對珍貴資源使用的地方未必用得很對,雖然他們人數不多,但在我們租戶中最有能力、向上流的人士,相信不會有很多人為了這增幅重新安排收入。」
委員會亦通過增加富戶遷出的條件,即使入息超額不足5倍,富戶4年內連續兩次申報入息都超額4倍,也要交還單位。黃碧如說不直接降低門檻是考慮租住市場情況。黃碧如:「預計簡樸房措施令到市面上可租用的細單位可能減少,同時在港工作但不是港人,即外地人才都可能要租住地方,所以覺得目前不適宜降低水平,否則部分人要出去租房。」首批觸及新條件的富戶最快2029年10月遷出,房委會同時調整居屋綠白表比例至「五五比」,如果富戶自願遷出單位,可保留綠表資格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