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健通|周五刊憲修例 賦權醫衞局要求醫護上傳紀錄 不遵從可罰款最高5萬元
【有線新聞】政府提出修例,精簡在醫健通上傳資料的同意機制,同時認可境外醫護及公共健康紀錄系統獲授權下取覽。又建議賦權醫務衞生局,要求本地醫護上傳重要健康紀錄到平台,不遵從可罰款最高5萬元,草案星期五刊憲,下星期在立法會首讀。
政府積極推動公私營醫療協作醫健通是重點配套之一,容許醫療機構互通市民健康紀錄。平台推出9年,取覽資料近六成是私營服務提供者,不過上載資料方面來自私營的只有約0.3%。醫務衞生局提出修例,擴展及加強醫健通資料收集及互通機制,建議當市民參加醫健通會假設同意公私營醫護在平台儲存他們的健康資料,毋須再額外簽署互通同意書,但市民仍可以決定是否容許個別醫護取覽。
草案又提出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可以要求醫護將重要的健康資料存入市民帳戶,例如藥物不良反應、疫苗接種紀錄等。如果有人投訴醫護沒上傳,當局會發出執行令,本地醫護不遵從可以被定額罰款1,500元,最嚴重面臨起訴、最高罰款5萬元,但不影響執業。
而去年有限度開放跨境健康紀錄功能後,有6,000名用戶使用,當局建議充分保障私隱及系統安全下,認可個別境外醫護提供者及公共健康紀錄系統,例如長者醫療券大灣區試點服務提供者在市民授權下,透過安全連結跨境取覽電子健康紀錄,市民毋須再自己預備。草案又建議放寬讓營養師、心理學家、聽力學家等取覽醫健通紀錄,將來透過平台可以簽發藥物處方及轉介信等。
醫健通的健康資料日後有機會在匿名情況下,獲採用作公共政策用途,又或者公共衛生受重大威脅情況下供政府作數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