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健通|周五刊憲修訂法律框架 擴大取覽人員類別 認可境外醫護等取覽紀錄
【有線新聞】政府將於周五刊憲修訂「醫健通」的法律框架,包括賦權醫衞局局長可要求醫護提供者把重要健康資料存入市民的醫健通,又擴大可取覽資料的人員類別,並認可境外醫護及公共健康紀錄系統取覽「醫健通」紀錄。
「醫健通」推出九年,提供平台讓公私營醫療機構互通及取覽病人的電子醫療紀錄,但政府發現只有約0.3%紀錄來自私營機構。政府提出修例精簡同意機制,市民同意參加「醫健通」後,醫護提供者便可把健康資料存入市民個人醫健通戶口,市民可保留自主控制權,自行決定是否容許紀錄被取覽。
又賦權醫衞局局長可要求指明醫護提供者,把重要健康資料例如藥物不良反應、疫苗接種紀錄等存入市民的醫健通,若有人不遵從會被定額罰款1,500元,甚至面臨起訴,最高可罰款5萬元。修訂亦擴大現時可取覽「醫健通」資料的醫護專業人員類別至營養師、臨床心理學家及聽力學家等。
為支援市民跨境使用醫療服務,條例草案亦容許在充分保障私隱及系統安全下,認可個別境外醫護提供者及公共健康紀錄系統。在市民授權下,醫護提供者可透過安全連結跨境取覽電子健康紀錄。
政府指過去約6,000人要求境外使用相關資料,有一定需求。修例草案將於周五刊憲,下周三於立法會首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