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翔傘僅發三牌網上滿宣傳 申訴署批民航處未切實執法 倡設飛行員登記制
【有線新聞】申訴專員公署發表主動調查報告,指民航處未有切實執法規管滑翔傘活動,建議當局設立實名登記制,有助掌握飛行員身份。
近年多了人玩滑翔傘,不時發生意外,甚至引致傷亡。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民航處規管滑翔傘活動時,多方面都有不足。民航處由17年至20年9月,一共接獲15宗有關滑翔傘的投訴,其中8宗涉嫌違法,6宗轉介予警方跟進,不過由於證據不足,至今未有成功檢控的案例,其中一個原因,是現行法例沒有要求玩滑翔傘的人事先登記。公署舉例有一個私人農莊多次有滑翔傘誤降,毀壞農莊設施,負責人於是向民航處投訴,雖然他有提供事發的相片,不過民航處最後都因為無法查核飛行員身份而不能跟進,申訴專員趙慧賢:「我們建議民航處可以考慮,在香港如果進行滑翔傘活動的人需要事先作實名登記,或需要成為獲政府認可本地滑翔傘組織的會員,以及為滑翔傘飛行器具註冊,並在器具或裝備當眼處展示註冊編號。」
另外民航處由19年開始規定提供收費滑翔傘服務的人,例如教學或雙人飛行體驗等需要先申領許可證,不過截至今個月只發出三張許可證,趙慧賢:「網上仍見到有不少影片或宣傳,稱可以教學或有雙人飛行體驗,有沒有人是沒有許可證繼續提供這些違規服務,我們希望民航處更積極採取調查和執管行動。」 公署建議民航處延長續批許可證的有效期,吸引更多人申請,亦可以正式授權或委聘香港滑翔傘協會等組織,協助調查滑翔傘事故。
民航處說會繼續與警方、漁護署、康文署等部門合作加強巡邏及執法工作,對於申訴專員公署提出涉及政策及立法的建議,例如設立實名登記制度,民航處說會與相關政策局商討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