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訂《職工會條例》 孫玉菡:國安定罪者可任會員、已平衡結社自由
【有線新聞】政府建議修訂《職工會條例》,包括建議禁止危害國安定罪者登記職工會或出任職工會職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指,修例針對影響工會運作同決定的人,國安定罪者仍可以會員身份參與職工會,已平衡市民結社自由。
選委會界別(民建聯)陳永光:「因為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被定罪人士,他們能否成為職工會的顧問或會員,如果能夠的話,有甚麼措施防止他們騎劫職工會生事?」
孫玉菡:「我們條例下沒有限定『顧問』這個名稱,只有『職員』及『幹事』,但這個工會偏偏去找一個犯了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去做顧問,而且顧問權力很大,我相信登記局局長會詳細去看這個職工會本身是否有問題,所以大家不需要擔心,不要單看一個條文,要整個修例一齊看,大家便會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