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海港條例|有意見憂削公眾參與 發展局強調有相關法定要求
【有線新聞】政府提出修訂《保護海港條例》,簡化小規模改善維港填海工程機制。立法會法案委員會舉行公聽會,有意見擔心修訂後會削弱公眾參與。發展局強調有相關法定要求。
新思維副秘書長彭意婷:「雖然發展局多次重申無意進行大規模填海,但關鍵在於制度本身是否有足夠的保障機制,而非政府的主觀意願。至於非大型填海項目,取消了凌駕性公眾需要的要求,改為循一般諮詢程序,不單止削弱保護海港的重要性,亦降低了公眾參與的力度。」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我們寫進法例內,正正是希望有法可依,日後有機制,若進行這類大家擔心的填海工程,其實是有法定的公眾參與環節,亦有法定的時限處理。甚至將法庭以往希望我們考慮的原則,我們事不避難寫進法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