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熱話|兩女巴士內吸電子煙 瘋傳自拍噴煙片 網民斥無法無天:似食太空油
【有線新聞】吸食電子煙人數近年急增,甚至有人公然違法在公共交通工具內吸食。有網民近日就發文指,發現有人在巴士內吸食電子煙,更連累不少乘各咳嗽不適。帖文一出隨即引起熱議,有網民怒斥行為無法無天,亦有人擔心是否吸食太空油,認為應即時向車長反映。
巴士內遇電子煙民 樓主大呻:前後勁多人咳
該名網民在社交媒體Threads上發文指,日前乘搭62X巴士線往屯門途中,發現兩名女乘客吸食電子煙,導致車內充斥煙味,更有不少乘客不適咳嗽,於是上前勸阻。兩人見狀雖然停止吸食,惟態度惡劣,樓主直斥兩人漠視他人感受車內吸煙,而其他乘客不出聲阻止等同縱容。
- 樓主發文批:為什麼要讓我遇到這些人
帖文引起大量網民留言,有人認為樓主應該通知車長,或直接報警、報控煙辦,「直接同司機講,兩條友自然有告票,多謝$5,000」。亦有網民狠批「點解而家啲人好似食少陣煙會死咁」?「巴士地鐵食煙我以前真係從來未聽過」、「唔報警post上嚟有咩用」,更有人指「係咪太空油呀,報警好喎」。
兩女當眾吸煙兼自拍 網民:佢哋唔會有悔意
更有網民在留言區上載一段自拍影片,片中可見兩名年輕女子在吸食電子煙,二人表情十分享受,並輪流向鏡頭噴煙,細看發現背景正是巴士車廂。該網民直言,如此公然車廂內吸煙兼自拍,認為即使告知司機亦沒用,指「佢哋唔會有悔意」。片段亦再引起大量討論,不少網民驚訝竟如此猖狂,更有人認為是吸食太空油才會迷迷糊糊。
車廂內吸煙屬違法 可罰款$5,000
網上近月出現大量車廂內吸食電子煙的影片,根據香港法例第371章《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4條和第7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在公共交通工具內作出吸煙行為,司機、管理人等有權要求停止吸煙及離開車廂,一經定罪,可被罰款5,000元。
全力打擊太空油 2.14正式列為毒品
當中有網民提到俗稱「太空油」的依托咪酯電子煙油,去年起於年輕人間流行。「太空油」是一種非法混入有害物質的煙油,主要成分通常為依托咪酯,是須醫生處方的麻醉劑,多以電子煙產品吸食。政府將於2月14日正式列「太空油」為毒品,納入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非法管有或吸食最高可判監7年及罰款100萬元,而販賣最高可判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而警方為加強打擊太空油毒品,亦在日前引入快速檢測工具採取拘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