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鄧炳強:許智峯從危害國安網上平台收取資金 將沒收其犯罪得益
【有線新聞】政府刊憲將許智峯等7名潛逃外國的通緝人士,指明為危害國安罪行的潛逃者。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9條,刊憲指明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任建峰、許穎婷、邵嵐7人為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撤銷他們的特區護照、禁止任何人向他們提供資金或協助他們處理資金等,部分人被暫時撤銷執業資格或罷去董事職位。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說,他們涉嫌於社交媒體平台鼓吹港獨、煽動分裂國家、請求外國制裁香港官員等。
鄧炳強:「許智峯他串通外國政客、偽造文件、欺騙法庭批准他離港,實質是潛逃海外,經調查後律政司有充分證據證明許智峯曾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並從中得益,包括在他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網上平台,收取資金並從中得益。就此,律政司將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三第九條,展開沒收他犯罪得益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