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屋僭建物申報擬重啟 甯漢豪:料四分一涉非法 晾衫架等或納檢核
【有線新聞】發展局提出修訂《建築物條例》,建議重啟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指估計有四分之一涉嫌非法僭建的村屋,合資格申請暫緩清拆;至於住宅大廈的小型僭建物,通過檢核計劃後可以保留。
政府2012年推出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制度,容許2011年前已存在違例情況較輕及潛在風險較低的僭建物經檢驗後可以保留。根據申訴專員公署報告,當年有2.5萬多個僭建物作出申報。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指現時全港9萬多幢村屋,屋宇署巡查了6萬多幢已發現約有一半村屋有僭建,署方需要審視如何處理數量如此龐大的個案,建議修訂《建築物條例》,重啟村屋僭建物登記制度,登記期將會持續一年以上。
甯漢豪:「當時只有一年時間讓大家申報,亦有人當時不相信這個制度,我為甚麼要申報?申報了可能就有人來捉我。屋宇署手上新界村屋僭建物數量可能有10多萬,現在我們估計其中有四分一有機會可以申報,不過未有申報。」
修例又建議為晾衫架、冷氣機支架等小型僭建物設立檢核計劃,經檢驗後確認安全的僭建物可繼續保留。甯漢豪:「有時日久失修,不論大型或小型,任何構築物都有可能日久失修,如果見到就會以『日久失修』的情況處理,提業主要處理,或者發出維修令,但就不會控告僭建。」
修例亦建議引入新罪行,指明買家要對物業的嚴重僭建物負上責任,即使僭建物並非由買家搭建,而在明知情況下仍協助買賣的律師或物業代理亦等同犯罪。甯漢豪說會與業界溝通,制訂作業指引讓專業人士發出證明,確保單位在交易時沒有僭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