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鼎書院債券疑違約 學校發通告冀家長同意推遲5年還款 校監:有信心做到
【有線新聞】漢鼎書院被指拖欠償還債券至今12人報案,共涉約620萬元,學校發通告請求家長簽協議同意推遲至2029年底還款,校監說有信心做到,只是不能排除有不可控因素。有律師說如果明知無力還款,用不誠實手段拖延有可能違法。
位於黃竹坑的私立學校漢鼎書院,星期三以辦學團體益利樂生教育基金名義發通告,說懇請債權人支持將債券押後5年償還,已到期的部分利息按3厘左右計算,要求債權人同意簽署協議。
校方日前承認欠債約一億元,身兼基金創始人的創校校監徐莉接受本台專訪稱有信心還款,前提是再沒疫情和社會事件。徐莉:「所謂白武士或投資人我們確實聯絡了不少,接觸了不少投資人,我們也拒絕了不少投資人。提出削債即債務打折或債務切割的,就是把基金會和學校剝離的,我們都拒絕了。你今天要我說未來五年會怎樣,還是有些不可控力我們就沒法說,如果在一切還順暢、還正常的狀態下,以我們辦學品質,以我們團隊的辦學用心,我們還是有信心吸納更多認同者將孩子送到漢鼎來。」
有律師提醒家長不一定要簽署同意書。律師會前會長熊運信:「通告會有法律效力,就好像庭外和解的協議。你做些不誠實、欺騙手段叫追債人不要追討,或者多等兩天,多等十天八天後會還款,如果控方有證據證明這些謊言,根本由始至終被告人沒有能力或根本不想還款,這樣的話可能干犯盜竊條例。」熊運信說就算債券條款沒有訂明還款期限,也有責任應債權人要求,在合理時間內償還款項,債權人可以經民事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