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註冊局|七月至今16人被釘牌 社總:停牌時限標準不清 憂不斷「翻舊賬」
【有線新聞】新社工註冊局七月上任至今,有16人因干犯不同罪行需停牌或永久「釘牌」,社會工作者總工會關注註冊局決定停牌時限的標準不清晰,擔心有社工會因同一案件重複多次被拒續牌。
立法會七月通過修訂《社工註冊條例》,除了改組註冊局,也賦權註冊局可立即註銷曾犯嚴重罪行的社工註冊。註冊局回覆查詢,說至今有3人因犯國安法或暴動罪需永久「釘牌」,另外13人需停牌幾個月至幾年,尚有9宗個案正在處理,其中4個將刊憲公布。
社總說新註冊局上任後,部分社工被要求補交刑事案件資料,有個案涉及十幾年前的犯罪紀錄,牌照最終沒受影響,工會擔心是否會不斷「翻舊賬」。社會工作者總工會主席張志偉:「我們假設當中他沒有同類案件再發生,也沒其他輿論在媒體上看到,甚至可能他已有改過自新,或做一些事去證明自己合適和恰當,是否不應用同樣案件去拒絕他的申請呢?」。社總又稱遇到個案因刑事案判緩刑,需停牌一年,但另一社工因案件判監九個月,只需停牌半年。張志偉:「判處停牌多久的標準是甚麼?是罪行性質、判刑輕重抑或其他原因呢?註冊局都沒有回答我們。」
社工註冊局說,很不接受社總覺得註冊局「翻舊帳」的看法。社工註冊局主席許宗盛:「有個案明顯是嚴重罪行,判監四至五年,正在坐牢都可以續牌,這是否以前續牌做錯了呢?所以我們要找出來,看看如何處理,因此我們找這些資料出來,是希望重新檢視整個制度,以往有沒有做錯、做漏。(有沒有追溯期?) 沒有,我們就是要看現在他的性格是否適合做。他本身當然會覺得不舒服,但不舒服也要面對。他曾經做過這些事總需要面對。」
註冊局又說,衡量停牌年期不會單以罪名和法庭刑罰掛鈎,也要衡量個人質素。註冊局有委員會處理,也會給予機會申請人解釋,外界不能斷章取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