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劏房|籠屋、板間房規管界線模糊 住戶:無所適從 社協促當局明確安置政策
【有線新聞】施政報告提出立法取締劣質劏房,有板間房住戶說不清楚居所是否受規管,有組織要求政府釐清規管範圍,明確交代安置政策。
「這些是板間房、空心的,所以有時候隔壁下班回家開手機大聲一點我們也聽到。」鄧女士和15歲的兒子四年來都住在這間50多呎、無窗的房,這裏房與房之間用木板分間,間隔頂部更只是用鐵絲網分隔。這個單位分間成5間房,有一個廁所和廚房予住戶共用,走廊未見有滅火筒和獨立火警偵測器。
板間房住戶鄧女士:「4戶人家在這裏煮飯,平時也要排隊。有時候真的趕不切,『擠擠埋埋』就會有衝突、爭吵。洗手間也只有一個,有時候一起回來,急起上來有人在這裏的話就要等,否則就要出去公廁。」鄧女士不符合資格申請公屋,她說不知道現時居所是否受「簡樸房」要求影響,擔心業主執修之後會加租,甚至要她遷走。
社區組織協會再促請當局交代安置政策,又建議擴大劏房定義。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我們發現政府說的規管劏房只是涵蓋一些,一定的是在家中拆了原圖則、安裝廁所幾個單位就叫套房劏房,但是包不包括板間房?床位更講明不包括,但我們認為要解決香港房屋問題,說了很多年、很多報道,大家認為床位籠屋比較惡劣,沒有理由不包括。」
政府早前說床位、太空艙有其他法例規管,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會檢視床位寓所條例的要求,亦會加強執法,打擊非法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