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基金案|律師會完成調查16宗投訴 裁有人違執業條例 發指責書、遺憾信等
【有線新聞】有律師因為612基金案被投訴專業失當,律師會完成調查16宗投訴,指612基金未經社團註冊,相關律師接受款項,違反《律師執業條例》。
警方國安處前年就612基金案投訴有法律執業者提供法律服務時涉嫌專業失當。律師會其後證實收到16宗,針對事務律師的投訴。目前已完成調查,並向相關律師發出警告或結案信件,包括指責書、遺憾信及「良好執業」勸喻信。指612基金未按《社團條例》註冊,他們接受基金款項是違反《律師執業規則》,危及或損害律師的正直品格及專業名譽。
香港律師會前會長林新強:「因為律師會有操守,每名客戶都要了解錢從何來,查核他有沒有地址證明書,工作、職業是甚麼,這些都是我們要做的。」
律師會拒絕評論個別個案,指相關調查保密,亦無交代不同個案的違規狀況。只強調審理投訴時已經考慮所有相關資料,給予充足答辯機會,並索取了獨立法律意見,如果涉事律師對結果有異議可要求覆檢。
律師會前年接獲投訴後曾經指會設立獨立三人小組處理,輕則發信提醒,如果性質嚴重可轉介至律師紀律審裁團,最嚴重可以釘牌。
大律師公會同樣接獲投訴,牽涉38名大律師,公會早前已經裁定投訴不成立,並且終止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