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據報向多名事務律師發指責書、遺憾信 涉收「612基金」款項有違操守
【有線新聞】有報道指多名事務律師因收取無註冊為社團的「612基金」款項,被律師會發指責書或遺憾信。律師會前會長林新強指律師的專業操守包括查核資金來源。
香港律師會前會長林新強:「他有沒有做盡職調查,看看資金來源是不是來自洗黑錢,或者沒有調查過。因為律師會有操守,每名客戶都要了解錢從何來,查核他有沒有地址證明書、工作、職業是甚麼,這些都是我們要做的。」林新強說律師會發出的指責書或遺憾信只是層次上的區分,如果律師之後沒有犯事,不會影響在港執業,或向律師會申請良好品格證明書到外地註冊成為律師,或開設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