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倡提高收地賠償金 議員稱有助加快收地 團體稱反引發展商囤更多地
【有線新聞】發展局建議提高收地賠償金額,未來5年要用多63億元收地,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新補償方案可加快收地,但有團體擔心會吸引更多人囤地。
未來房屋供應主要來自古洞北、洪水橋等多個新發展區,根據以往收地補償機制,賠償金額按地理位置分4級,新市鎮發展區賠償最多,屬於甲級補償金,但當項目在發展區範圍外,即使在發展區旁邊亦會變成乙級補償金,金額會相差六成。
發展局最新建議改為兩級制,按收地用途分級,只要是用作發展,土地業權人也會獲發同樣補償金額,每平方呎1,510元,而鄉郊改善工程等非發展項目賠償金額會減半至755元,但仍然比之前增加兩成,如獲立法會財委會批准,實施日期會追溯至周二生效。
有立法會議員說,過去有項目只相隔一條馬路,補償金額便相差六成,其中元朗南發展區及朗邊公營房屋計劃便是一個例子。新界北﹙民建聯﹚劉國勳:「業主認為是強搶民產,或對他們不公,收地過程有很多反對,相信這個﹙建議﹚有助簡化和加快日後收地時間表及程序。」
有團體則認為會有反效果,令發展商有誘因囤積更多土地,本地研究社成員陳劍青:「即使他發展不到,未來也會有1,500元賠償金額,也是一個可觀收益,未來政府收地賠償時牽涉阻力會更大。」
另外,考慮到棕地作業者容易受經濟環境等影響經營,申請特惠津貼的經營年期要求會由7年減至2年,露天場地的面積上限亦會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