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上旬推出公職人員國安指引 鄧炳強:冀助處理日常工作、不設罰則
【有線新聞】保安局明年上半年將推出指引,說明公職人員履行職責時如何恪守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要求。局長鄧炳強說會舉例說明如何在日常職務維護國家安全,包括採購時要多作考慮。
警隊7月起陸續轉用國產手槍,當時警方沒有回應是否因應外國制裁而更換,只是說要確保維修保養和可持續性,保安局明年上半年就公職人員維護國家安全推出新指引之後,「國家安全」將會成為政府採購的考慮條件之一。
鄧炳強:「比如購買儀器,日後它的配件或零部件在制裁下可能不會提供,這對於他執行職務可能有影響,執行職務可能是對國家或香港安全有影響,變相他在考慮採購使用甚麼器材時就要多加考慮這角度。」
這份新指引適用於各層級的公職人員,不設罰則,保安局希望協助公職人員多思考工作是否已充分考慮維護國家安全的條件。而施政報告引入「三層防範機制」,由行政長官制定整體政策方向,保安局局長統籌不同小組,負責情報、科技、出入境管理等,鄧炳強說是希望政府更有效率地應對恐襲挑戰。
今年施政報告涉及國安的篇幅較少,鄧炳強指不應用字數多少衡量,政府集中資源做好國家安全之後也要做好經濟,才能讓整體社會向前。至於保護關鍵基礎設施立法,目前只涵蓋八個指定範疇和大型活動場地,鄧炳強說政府暫時無意擴大規管對象。
鄧炳強:「純粹用多少客戶或多少人去衡量,這未必能反映對社會的影響。舉例一間賣食品的公司或企業有很多客人,可能有數以十萬計、甚至百萬客人,有他們的資料,這些資料雖然被攻擊是不好、個人資料會被揭露,但對整體社會運作未必很大影響。」
新例草案預計年底提交立法會審議,可望2026年初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