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涉誘供款人提早提取強積金被捕 涉款達1.45億元
【有線新聞】警方瓦解一個詐騙集團,拘捕11人,涉嫌訛稱財務機構職員誘使強積金供款人提早提取強積金,涉及八百多宗申請,供款總額達1.45億元。
被捕的7男4女年齡介乎24至43歲,行動中檢獲約50萬元現金、837份提早提取強積金的申請表、犯罪集團收入賬簿、多部電腦器材以及游說供款人提早提取強積金的台詞稿等。他們涉嫌誘使強積金供款人提早提取供款,被控以詐騙、偽造文書以及洗黑錢罪名,全部人獲准保釋候審。
黃大仙警區重案組第二隊督察林英品:「犯罪集團租用尖沙咀甲級寫字樓並透過設計、裝修,掩飾成一間具有規模的財務顧問公司。當集團成員成功約到供款人去到他們的辦公室見面時,集團成員就會游說供款人去提取強積金,並且說明手續簡單,不成功不收費,並且亦都是合法。」
林英品:「集團成員會即時叫供款人查詢他們強積金供款的金額,並且在辦公室替他們拍照,聲稱是申請程序所需,實質是集團成員會利用這張相片僞造一張供款人的港澳居民居住證,從而以永久離開香港的理由,替供款人向強積金受托公司去作出申請。」
警方指犯罪集團為了逃避追查,會與受害人以現金交收,當中收取受害人所提取供款一成至三成不等,相信集團兩個月收入高達500萬元。警方又相信集團成員隨機致電給受害人外,亦會使用來自二、三線財務機構轉介的借貸申請人資料,再游說受害人提取強積金。
積金局提醒強積金計劃成員切勿以身試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