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指規劃署對土地違例發展重犯執管欠阻嚇力 地政總署指引不清晰 兩部門稱會改善
【有線新聞】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土地違例發展的執管行動,指規劃署對重犯者欠阻嚇力,地政總署處理佔用官地指引不清晰,兩部門說會按公署建議完善執管流程和檢視指引,加快處理違規個案。
本港鄉郊土地遭違規使用時有發生,規劃署在2018至2023年間,每年平均發現約425宗糾正通知書,遵辦率介乎69%至88%。有個案業主3年內3次將屬農業地帶的私人土地改做儲物及停車場,業主遵辦了首兩張糾正通知書,第三張不遵辦,規劃署才檢控業主判罰款13.7萬元。
公署認為對一年內再違規的個案,規劃署才將遵辦期限由3個月縮短至1個月,做法不理想。申訴專員陳積志:「對於部分冥頑不靈的重犯者仍然欠缺阻嚇力,公署建議就重犯個案,規劃署應該研究釐定法定通知書遵辦期限,納入更多考慮因素,包括重犯者總違規次數、所涉地段總面積、違規性質、對環境衛生的影響,以遞減方式縮短遵辦期。」
公署又指地政總署對涉及非法佔用官地的個案指引不夠清晰,陳積志:「有個案顯示地政總署未適時處理應屬優先處理類別的個案,公署認為地政總署應該全面檢視現有指引,設立監察機制,並且加強培訓,確保職員妥善跟進個案。」
公署認為兩個部門協作有進步空間,得悉已經成立由兩名副署長主持的合作小組,同時推出先導計劃,選定兩個涉及14幅私人農地、大規模違例發展執法,目前收回11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