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搜查|室內遊樂場意外頻生 新加坡旅客跳彈床撞爆腎 17歲青年慘成癱瘓 議員促監管
近年香港出現很多大大小小室內遊樂場,不但吸引成年人去玩樂,亦是小朋友「放電」的好地方。惟去年6月,一對新加坡夫婦帶同小朋友到北角一間彈床樂園遊玩,期間太太發生意外,導致腎臟爆裂,需要緊急切除保命。事主夫婦質疑政府至今未有行動規管有關場所,有立法會議員就建議政府檢視遊樂場所牌照。
「就是撞到那一刻,我真的就是不能呼吸,特別的痛。」女事主李太太憶述事發經過時表示,當日帶同女兒到該彈床樂園遊玩,期間她在吊橋跳落時,腰的一側撞至池邊保護層邊緣。她初時只感覺到痛楚,但半小時後出現頭暈,最終由救護車送院。
李先生就指,當時太太血壓一度低至20,送院後進行電腦掃瞄發現是內出血,「那個醫生很慌張地跟我說沒有時間討論,馬上要動手術,而且叫我有心理準備,有百分之二十的概率會死。」
翻查兩人提供的醫療紀錄,上方列明當時李太太因右腰位置挫傷入院,在緊急手術中發現右側的腎破碎,要即時切除。李太太最後留醫10日,而肚位置亦留下7.5吋疤痕。
太太出事後,李先生曾經重返現場仔細研究太太出事的位置,發現有多處保護層未有做好維修,出現空心情況。《一線搜查》記者事後前往涉事的室內遊樂場,發現在入場前需要簽生死狀,上方列明一旦簽署協議即代表放棄起訴因此場地疏忽,或過失所造成傷害的權利,甚至列明該些傷害包括癱瘓或者死亡。
室內遊樂場分為兩層,一層主要是跳彈床及障礙訓練,另一層則是玩攀石牆及鞦韆等,每個區域都有職員看守。現場除了有不少家長帶同小朋友到場遊玩,亦有成年人玩樂,惟場地並無分開大人區或小朋友區。至於李太太出事的位置,防撞軟墊從表面看來有少許不平均,當大力壓下去時能感覺內裡有橫鐵。
李先生指,自己曾聯絡場地經理,希望對方能夠調查事件,「她(經理)問我要花、要水果嗎?我說我不需要,我需要你們調查、需要你們的閉路電視。我跟他們說,我不是來索取任何賠償,也不需要醫藥費,我就要一個調查。」他又強調不需要任何賠償,「我們不在意賠償,我們的訴求由始至終都是要一個公正的調查,以及後續的處理,包括整改措施。真的很不理解,為什麼香港政府什麼行動也沒有,調查、立案、任何行動也沒有。
事發當日,李先生亦有即時報警,並要求警員列刑事案處理。不過警員指事件並非蓄意,不涉及故意傷人,因此不構成刑事,只能作民事處理。然而,李先生認為「這件事情我還是覺得是蓄意的,因為在這麼多年發生那麼多事故,保護措施仍未做好」。
跳彈床意外並非單一事件,翻查資料,在李太太發生意外後兩個月,該室內遊樂場再發生意外,有兩名少年在玩跳彈床期間相撞受傷,其中一名一名14歲少年鎖骨受傷,另一名17歲少年則頭部受傷,留醫深切治療部。
另外有家長反映,在今年8月帶同4歲女兒入場玩彈床,期間一名少年快速跳向女兒方向,導致女兒被彈起,跌下後腳部扭傷,甚至出現輕微骨折。家長事後要求查看閉路電視,惟職員聲稱少年並無違規,所以不再處理。
立法會議員梁熙表示,曾接獲一宗更加嚴重的個案,一名成年人在翻筋斗時,眼尾瞄到一名小朋友在下方跑過,為免傷及小朋友,他只好調整姿態,最終頸部著地,至今仍然癱瘓。而由於場地的電梯難以放入擔架床,變相救護人員要花更多時間才能救出傷者,影響黃金救治時間。他認為,遊樂場所牌照已經有20年沒有更新過,文體旅局應該進行檢視。
而東區區議員丁江浩指,他亦曾到現場視察,發現場地設施老化,而且人手不足,「這些跳彈床位置的保護裝置老化,甚至有脫落風險,視察時有不少人在玩這類項目,但旁邊的工作人員寥寥可數,僅一至兩名職員,如果有意外發生,如何保證即時處理受傷情況?」而職員在發生意外後亦只是輕輕了事,並將責任推卸予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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