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警誣衊露宿者藏毒罪成 判囚2年1個月至3年5個月 官:濫權性質嚴重
【有線新聞】六名警員涉嫌誣衊露宿者藏毒或遮蔽閉路電視鏡頭,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法官指六人集體虛假陳述、性質嚴重,須採取強硬手段保障司法公正,判監禁2年1個月至3年5個月。
六名被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判刑。2020年2月4日,警方在通州街公園採取反毒品行動,六名被告當時隸屬深水埗特別職務隊,與其他警員分成兩組搜查。案情指,警長林華嘉及警員莫志成、尹栢詩誣衊一名露宿者藏毒,林華嘉又與另外三名警員陳守業、梁飛鵬、龐雋詩企圖及遮蔽閉路電視鏡頭。
法官張潔宜判刑指,警察職責是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在司法制度中擔當重要角色,警員卻濫權,捏造證據誣衊露宿者,而且並非單獨行事,性質嚴重,令公眾對警隊失去信心。當中警長林華嘉,法官指他是隊中較高級的警務人員,沒有履行職責監督隊員,甚至親身參與不法行為,是加刑因素,以三年為量刑起點,判監三年五個月,其餘五人分別判兩年一個月至三年一個月。
法官指須採取強硬手段保障司法公正,各被告聽取判決時表現平靜,有家屬落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