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承認違禁制令 前區議員何惠彬緩刑一年 須支付10萬元訟費 i-Cable 2022年04月27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前元朗區議員何惠彬在社交平台發文煽動暴力,違反禁制令,早前承認藐視法庭、獲判緩刑。 何惠彬前年在Facebook專頁發文煽動他人向警方及國安處職員作暴力行為,違反高等法院頒下的禁制令。他今年初承認藐視法庭,希望法庭判緩刑,讓他可以用工作賺錢支付訟費。法官高浩文認為藐視法庭的案件必須判處監禁式刑罰,但認為本案適合以緩刑方式處理,最終判監一個月、緩刑一年,何惠彬須支付10萬元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