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五年前非法刊登選舉廣告 戴耀廷還柙候判 官要求控方解釋檢控有否延誤
【有線新聞】港大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等三人,被控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非法刊登選舉廣告。戴耀廷承認全部控罪,繼續還柙至下月等候判刑,其餘兩人獲撤銷控罪,簽保守行為一年。
57歲被告戴耀廷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控罪指,他連同「雞蛋同盟有限公司」董事葉劍青及石守正,在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透過「雞蛋同盟」在《明報》及《蘋果日報》刊登六個廣告,招致逾25.3萬元選舉開支,但三人都不是候選人或選舉開支代理人,涉嫌違反四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
葉劍青及石守正獲撤銷控罪離開法院。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要簽保守行為一年及每人罰款4萬元,戴耀廷則承認全部控罪。他的代表律師求情指,全部廣告都沒提及某個候選人的姓名,只是呼籲市民有策略地投票,繼續投票給原本支持的候選黨派,屬於普遍現象,令泛民主派可按地區直選的得票比例,取得應有議席數目不是舞弊、種票。
法官反駁說,控罪沒有指策略投票有問題,針對的舞弊行為是招致選舉開支。辯方說行動目的開宗明義、公開透明、金錢來源清楚,案件沒有涉及私人利益,對選舉沒有負面影響,沒有因此要補選、浪費資源。戴耀廷只是希望最有效地運用泛民主派選票,事發五年後才突然被檢控,希望能夠減刑,加上他極其量只是助選,建議即時監禁四個月。
法官同意事隔五年才起訴對戴耀廷有影響,要求控方書面解釋過程有否延誤,案件押後至下月24日判刑,期間戴耀廷要繼續還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