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林卓廷等7人被控暴動 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 押後至12月12日裁決
【有線新聞】元朗721事件,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7人被控暴動,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多名被告的代表律師結案時強調,被告的行為是出於自衞,不構成破壞社會安寧的意圖。
案件第二被告庾家豪,控方指控他案發時站在前線做了很多挑釁動作,例如在前線拍手、招手、射水等,他的代表律師結案陳詞說當晚元朗站內的白衣人,在毫無挑釁下直接揮動武器,隨意攻擊,被告招手是要告訴白衣人他不害怕,也要阻止白衣人進入付費區,而射水就是為了救人。
其餘被告的代表律師結案時亦強調,港鐵的閘機擋不住白衣人的襲擊,任何人在當刻都會覺得要保護自己和他人,所用的武力相較白衣人低,而射水的確成功有拉遠與白衣人的距離,不認同有令衝突升溫。
對於控方曾質疑第六被告尹仲明盤問時突然很多細節都不記得,他的律師指,被告已表明時隔數年,有些事情記得不清楚,修改說法可能是受相片激發,重申當日被告見到有人被追打,才撿起地下物件擲出去,他之後選擇了退後、沒繼續,也曾協助警方調查。
而第七被告楊朗遭控方質疑證供不可信,辯方說被告事後雖然曾經丟棄自己身穿的黑衣,換上淺色衣服,但庭上從來沒人就此事盤問,被告有可能只是為了避免再受襲,強調他作供時沒有說謊。
控辯雙方已完成結案陳詞,案件押後至12月12日裁決。